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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投身“7•22”暴雨洪涝灾害防汛抗险救灾工作

陕西检察 2022-06-19

汛情就是命令,抗洪就是责任。面对洛南县“7·22”特大暴雨灾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心系灾情,情系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警在防汛救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月26日,在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倡议下,该院全体党员干警积极行动起来,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捐款,为全县抗洪救灾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就地转化为防汛救灾突击队,全员在岗、坚守阵地,全力以赴参与防汛救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确保包联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院广泛凝聚社会防汛救灾的强大合力,对接爱心企业人士赶赴石门镇张湾村,为受灾群众现场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物品及现金,并抽调党员干警参与洪涝灾害查灾救灾工作后勤保障组的相关工作,全力参与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捐赠的物资接受和发放工作。



目前,各项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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